1、思想政治教育科
(1)全面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。负责全校学生的思想状况调研分析、政治理论教育、形式政策教育、新生入学教育、毕业教育、法制教育及日常的思想政治工作;
(2)负责学生奖学金、评优评奖、综合测评和保险收缴工作,部署和检查每学年学生的思想品德评定和政审鉴定工作;
(3)负责学生处日常文件、材料的起草、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和管理工作,以及处内办公用品的采购、保管和发放工作,做好处年度总结及材料上报工作;
(5)具体落实处机关日常事务、会议的组织工作,检查、督促工作执行情况;
(6)负责处印章管理、财务报账、资产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;
(7)国防教育、征兵工作;
(8)负责宣传学生工作,负责学生工作处网站的建设和管理;
(9)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2、学生管理科
(1)学生安全稳定工作。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,关注学生安全稳定,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,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;
(2)负责学生安全教育,抓好学生防火、防盗、防灾害事故、防投毒、防骗等安全教育;
(3)负责学生行为规范的监督管理和违纪行为的查处,做好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;
(4)及时受理系部上报的各类学生处分材料,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;
(5)做好学生异动,如参军、休学、退学、复学、借读(来)、借读(去)、走读等情况的统计工作;
(6)负责学生管理相关文件或资料的起草、发放、收集、整理和归档工作;
(7)节假日学生去向及返校情况统计工作;
(8)做好大型学生活动的组织工作;
(9)负责政治辅导员的考核管理,进行业务指导及年终的考核评优工作;负责各系辅导员年终测评管理;
(10)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3、社区管理中心
(1)学生公寓日常管理;
(2)学生公寓管理制度的制定、实施与考核;
(3)学生公寓分配与住宿变更;
(4)负责学生公寓的全面管理和社区文化建设,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活动;
(5)学生公寓床上用品、卫生工具等的配置、管理;
(6)学生公寓的安全、卫生检查和评比工作;
(7)负责指导和监督物业公司的服务工作,保证学生公寓的正常运转;
(8)协调做好学生公寓的维修,节水节电,安全保卫工作;
(9)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4、就业指导中心
(1)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就业方针、政策,制定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和就业活动实施方案及就业工作总结;
(2)统计和报送毕业生生源情况,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毕业生就业建议计划;
(3)负责就业工作人员、毕业班辅导员的培训工作,使其熟练掌握国家的政策、法律、法规及就业工作程序;
(4)组织、指导各系部开展就业教育、对学生进行就业指导、接待学生咨询;
(5)负责指导、检查、评比各系部的毕业生就业工作;
(6)做好就业宣传工作,负责收集、发布用人单位需求信息;
(7)开拓和规范我校毕业生就业市场,主办校内招聘会以及专场招聘会等校内招聘活动;
(8)根据就业政策,发放、管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与就业协议书;
(9)建设、维护、管理毕业生就业的网络平台,负责维护毕业生就业信息网,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信息化服务;
(10)组织、协调各系部做好毕业教育,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,毕业生档案的整理、寄发工作,处理好毕业生派遣遗留问题;
(11)借助各地校友会等平台,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,建立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反馈系统,及时总结,提出改革、改进就业工作的建议;
(12)负责职业生涯规划、就业指导网络课程的开展及考核;
(13)完成学校和学生工作处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5、心理咨询中心
(1)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大纲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的制订与实施,积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,提高学生心理健康素质;
(2)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、计划的修订与工作总结;
(3)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,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;
(4)负责对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,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,并对测试结果进行整理和统计分析,加强心理咨询工作的针对性;
(5)面向全校学生开展心理咨询工作,用现代心理科学的理论和方法,指导大学生提高心理保健意识,消除心理障碍,诊断心理问题;
(6)热情接待求询人员,向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与指导,对咨询内容严格保密;
(7)负责各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讲座、学术报告的组织、举办;
(8)负责与各系部保持沟通和联系,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;
(9)完成学校和学生工作处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6、大学生服务中心(资助管理中心)
(1)负责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;
(2)制定和完善学校各项资助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;
(3)负责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管理;
(4)负责国家和省政府奖、助学金的评审、发放和管理;
(5)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资格审核、信息上报、材料发放、回执录入、到账查询、贷后管理和毕业生信息确认;
(6)负责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、毕业生、退役复学生、退役士兵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资格审核、信息上报、资金发放;
(7)负责全校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、管理及组织开展勤工助学考核和酬金核算、资金发放;
(8)负责“绿色通道”、特殊困难补助、临时补贴等的审核、发放及管理;
(9)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“缓交学费”申请的受理、审核、汇总上报;
(10)负责建档立卡学生的系统管理、信息管理及资金发放;
(11)负责全校各类国家、社会、个人捐助款的评审、发放等管理工作,拓展面向社会的服务项目和健全社会助学机制;
(12)负责资助政策的宣传和普及以及受助学生的感恩教育、诚信教育;
(13)负责与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,报送各类资助统计报表及材料及各个系统的数据维护和更新;
(14)完成学校和处内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7、校园文体活动中心
(1)制定学期、学年文体类工作计划;
(2)负责文体方面文件起草、收发;
(3)承担院文体活动竞赛的组织开展;
(4)组织各类晚会及有关大型演出活动;
(5)对学生社团中所具体分工的部门进行工作指导;
(6)组织我校学生参加山东省大学im体育技文化艺术节活动
(7)负责校大学生艺术团的管理和培训工作;
(8)负责与外单位文艺团体的联系及来校演出事宜;
(9)负责管理有关服装、乐器等活动演出器材;
(10)负责大学生活动中心的日常管理及消防安全工作;
(11)负责协调各团总支在大学生活动中心的各种活动安排,提供相应服务;
(12)负责大学生活动中心的会议及活动的场地准备工作;
(13)确保大学生活动中心的各种设备正常运转;
(14)完成团委临时分配的工作。
8、社会实践指导中心
(1)负责团委的全面宣传工作;
(2)负责相关文件的起草和管理;
(3)负责会议记录和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;负责团代会和学代会的召开以及团代会和学代会的日常工作;负责一般性来函、来访接待处理工作;
(4)抓好各项团的组织建设、组织制度的建设,检查和督促各级团组织执行各项规章制度;
(5)负责团干部、团员的管理、培训、考核工作;
(6)负责每年团内各种情况统计、分析工作;
(7)负责团员的表彰与奖惩工作;
(8)负责全院团费的收缴、团员纳新、注册、团籍管理及组织关系转接工作;
(9)负责每年的“民主评议团员”、“推优评优”、优秀团支部评选,团支部达标升级工作;
(10)提出对违纪团员的处理意见,负责团委对处理决定的执行;
(11)负责指导各团总支的学生宣传工作;
(12)负责国旗、校旗的升降及大学生国旗护卫队工作;
(13)负责组织团员青年的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、党性、团性教育工作;
(14)负责社会实践、社会调研方面文件起草、收发工作;
(15)负责学校大学生第二课堂教育工作及参与校内、外教育工作;
(16)负责组织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类活动的开展工作,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课外科技作品的立项、检查、评审等工作;
(17)负责组织开展大学生暑期“三下乡”社会实践、寒假社会调研、调研山东等活动,组织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宣传、组织、实施和总结工作;拓展我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工作;
(18)负责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工作;
(19)负责组织开展大学生志愿服务工作;负责大学生志愿者的注册管理工作,负责“追锋”志愿服务行动工作的全面工作;
(20)负责团校工作、并负责编辑、整理团委大事记;
(21)完成团委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。